3月4日至6日,县政协经济和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胡意照副主席带队,邀请县农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对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委员们深入到芜湖金田集团有限公司、元丰集团有限公司、源生食品有限公司、蜂联有限公司、双丰粮油有限公司、老芮粮油有限公司、阳光乳业有限公司、都益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兴隆米业有限公司、天地人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方式了解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3月19日,县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经济和科技委及湾沚、六郎、花桥委员活动组的调研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县委副书记孙基旺,副县长方承武到会讲了话。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龙头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批示精神,按照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以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使全县龙头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向区域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全县现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120余家,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44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县级28家,形成了以双丰、国丰、兴隆为骨干的粮油加工型龙头企业群,以元丰、都益为骨干的畜禽养殖型龙头企业群,以蜂联、源生、味佳美为骨干的食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群,以天鹰、永红景观为骨干的苗木生产销售型龙头企业群。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初步确立。2007年,龙头企业带动粮油种植基地70万多亩,带动生猪饲养量15万头,禽类饲养量550万羽,带动果蔬种植11.3万亩,带动水产养殖13.7万亩,带动总农户6.95万户,占全县乡村总户数的72.5%,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1140元。通过参加北京、上海、合肥等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实施名优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企业到销区设立销售网点等方式,我县农产品市场范围不断拓宽、竞争力不断提升,产品不仅畅销江、浙、沪、贵等国内市场,还远销日本、韩国等国外市场。全县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60余个,创建了“双丰”、“蜂联”、“和联”、“鸠兹”、“源生”、“元丰”等一批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了我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一些龙头企业正在成为城镇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资本聚集的重要力量,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农村城镇建设。
二、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龙头企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我县44家龙头企业,真正上规模、上档次、有牵引力和龙头带动作用强的少。由于对龙头企业的作用在思想认识上不尽统一,部分地区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全县在产业类别上,水产类、果蔬类企业少,粮油类企业多;精深加工的企业少,初级加工企业多。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利润低,农民增收少。大多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均没有真正建立起自己相对稳定的中长期粮源基地。
2、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有待提高。调研情况表明,我县产业化龙头企业很多是由原有家族式企业或大户演变而成,在经营管理上仍沿袭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未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科学的管理运作机制。不少企业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理应进入扩张期,但因企业主思想保守,安于现状,怕发展会带来更大风险,习惯于小打小闹,给农产企业进一步发展带来思想性障碍。
3、企业与农户联系不够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松散。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规范、不稳定、不紧密,尚未真正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订单农业”、“合同农业”比较脆弱,受市场变化、自然风险以及企业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等因素影响,有的企业在农产品卖难时不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有的农民在农产品俏卖时不按合同约定把农产品卖给企业,信用意识较淡薄,以致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形同一纸空文,很难真正形成“公司+ 农户+基地”有效生产经营模式,结果是两败俱伤,无法有效形成利益共同体。
4、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资金紧缺,贷款难度大,债务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制约了企业做大做强。主要原因:一是提供贷款的银行少。由于农业产业化企业相对非农企业经济效益差、投资回报率低,放贷风险大,目前只有农发行和农村信用社能为农产企业提供贷款;二是农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企业信用等方面,与银行现行严格的贷款条件和严密的贷款操作程序,难以结合到一起,致使一些经营状况很好的小型农产企业,也不能获得贷款支持;三是企业“两证”不全,难以获得金融部门的贷款认证。企业申请贷款要有可抵押的资产,而现有的农产企业大多数使用的土地均是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两证(土地证、房产证)不全甚至无两证,土地和附属物无法作为贷款的有效抵押资产,同时又很难找到担保企业,贷款难度极大。
5、品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目前我县龙头企业的产品普遍存在初加工产品多,深加工、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少;低档产品多,打出品牌的名优产品少;传统产品多,新特产品少的现象,致使大多龙头企业产品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低。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对企业不利的变化,企业就会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不利的被动境地。
6、政府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据企业反映,尽管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项改革已陆续实施,但总体上看,为企业服务的支持、帮助、监管等体系和运行机制仍然未能真正建立完善,对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角色转换有待进一步加快。有的甚至已成为制约和影响龙头企业发展的因素,尤其在土地征用、部门行业许可和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限制性、甚至歧视性的规定,普遍存在用地难、办理审批手续难和融资难,不利于龙头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三、加快我县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在新形势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8〕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要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步伐,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行政服务,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企业是弱势产业,远没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高,但她能给广大农民带来效益,是带领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保障之一。纳税多少不能作为衡量企业优劣的唯一依据。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领导协调机构,根据中发〔2008〕1号文件的精神,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建设的政策意见,把发展龙头企业纳入镇级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评价体系,实行党政领导联系龙头企业、各有关部门帮扶龙头企业的制度,对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四大班子领导对重点企业每年进行1-2次集中调研,尽可能地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技改和创优中的各种具体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好企业用地和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尽快规划建设一个稳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区,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二是建立完善政策督查机制。狠抓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费收取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的政务环境。制订鼓励龙头企业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建议县委、县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县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政策扶持和舆论宣传上都给予大力支持,全面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发展。 2、完善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互动。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户良性互动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和核心。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尽可能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不断完善“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协会” 的利益联结形式,大力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让农民通过稳定的市场销售从种养环节获得稳定收益。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收购让利”、“按股分红”、“二次返利”等分配方式,让农民从加工、流通环节获得经济利益。同时,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构建起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完善龙头、龙身、龙尾的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要加强对农民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法规教育和诚信品德教育,使之自觉履行与龙头企业签订的种养合同。
3、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产业化发展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一要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一批传统加工业。增强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争创一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品牌,已获得认证的要通过各种会议和渠道进行宣传,进一步巩固成果和扩大知名度;未获认证的要积极培育,努力争取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层次认证,创造国省名牌。二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高龙头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三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工夫,提高质量档次。按照“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的要求,抓好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打造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
4、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着力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财政引导、金融互动、外资投入、民资启动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是对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对过去的国有划拨土地,国土部门要简化手续,创新工作方法,尽力给予企业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便于企业融资;对于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龙头企业,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给予分期付款,即先付部分款后将土地证发给企业融资后再补缴余款。二是探索新的信贷模式,以政府部门牵头,财政注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吸引企业参股,在县建投公司下设立农业担保公司,条件成熟时开办县级商业银行,为龙头企业融资服务,拓宽解决资金短缺渠道;三是银行要改善服务,简化贷款手续、规范操作程序,政策性银行要在支农信贷上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额度,商业性银行要加大小额贷款的放贷比例,并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政府要协调相关银行在龙头企业间实行联保的办法,到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基地建设等关键领域,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要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化解旧有债务,盘活现有资产,便于企业轻装上阵。
5、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的力度,着力吸引民间和社会资本,以股份和股份合作的形式投入龙头企业。要高度重视农业企业的发展用地,规划出合理的园区,芜湖农产品加工园早已于2005年做出详规,但至今尚未启动建设,要采用内联外引的办法加快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为一产招商提供载体。要精心选好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各种招商活动向外推介。要选好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向外招商,引进战略伙伴,积极鼓励一产企业对口招商。要把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组织起来,实施“走出去”战略,对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要给予政策扶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推介活动,帮助龙头企业搞好产销衔接。同时,加强外引内联,千方百计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县兴办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引进高科技、高利税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新上项目要享受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6、不断提高企业和企业家素质,加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火车头,企业家是龙头企业的推进器。各级各部门要帮助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等各项内部管理。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通过专家讲座、短期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家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知识、政策法规的培训和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家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龙头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企业家要解放思想,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瞄准市场,在创立名牌、拓展市场、做大做强企业上狠下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