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根据年初县政协的工作安排,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陈家柱副主席带领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部分委员对全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行了视察。县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了视察。副县长洪绍球出席了汇报座谈会。12月17日,县政协七届十次常委会议听取了视察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综合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视察组听取了县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火龙岗镇、六郎镇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到火龙岗镇高埠村、六郎镇加元村、县中医院、惠民医院、回音必芜湖医药公司健康大药房进行了实地察看,对视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当场进行反馈。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我县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性别比控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今年5月,针对我县出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县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全县集中一段时间对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组成了整治领导组,各有关单位、各镇村也都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具体抓,落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措施得力。为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县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意见》、《芜湖县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相关服务行为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奖罚分明、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运转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了领导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显著位置和有关部位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警示牌,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扎实。今年5月份开始,各有关部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大合力。由县计生、卫生部门牵头,公安、法院、检察、监察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重点镇有生育指标的怀孕对象自然流产或不明原因中止妊娠进行跟踪调查,对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私自接生、非法从事计生手术的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并根据计生、卫生相关法规逐一进行查处。同时卫生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全县以计划生育违法案件为例,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开展警示教育,全面落实有关制度。药监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监督检查,把终止妊娠药品纳入日常监管之中。六郎镇自我加压,做到宣传与服务并重,关爱与治理并举,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采取“人盯人”的战术,全面实行孕情跟踪包保制,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化。民办惠民医院严格执行凭证接生和无证接生24小时报告制度。
(四)成效明显。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努力,全县共破案10件,其中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1例1人、非法终止妊娠案4例5人、非法从事计生手术案5例10人。目前所有涉案人员的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在全县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通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我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自今年8月已开始逐渐回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县集中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做法,在全省关爱女孩暨出生人口综合治理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受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育龄夫妇,尤其是政策内二胎生育的有不生儿子不罢休的思想,导致二胎性别比相对较高。这种趋势逐渐向一胎过渡。由于隐性婚姻的增多,管理视线无法前移,给一胎性别选择有机可乘。
(二)宣传力度有待强化,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全社会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治理工作的现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所引发的社会后果不了解,普遍认为我县计生工作走上正轨了,全社会参与治理的氛围不浓,个别单位领导对治理工作认识模糊,部门与部门、镇与镇、村与村之间、医疗机构之间都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三)人为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还难以杜绝。一是个别诊所和无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到外地购买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现象难以制控。二是人口流动的加剧,为躲生、早育、选择生育等提供了条件,使以户籍为主的计生管理方式有所弱化,成为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主要隐患。三是个别医院在验证接生、信息通报、凭证接生、B超管理等环节上还存在不到位的现状。四是有的镇、村孕情跟踪管理包保责任制没有落实,孕情跟踪监测不及时、不到位,出现管理漏洞。五是对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案件处理举证难、查实难,给“想生者”有机可乘。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是关系到民族繁荣、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搞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压力感、责任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抓紧抓好。要不断强化法制教育,教育医务工作者和广大育龄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婚育新观念。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思想、新观念,加大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提高妇女地位的宣传力度,宣传性别比失调的严重危害性,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要坚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与移风易俗、建设少生快富幸福文明家庭相结合,为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坚持不懈抓落实。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使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堵塞性别比控制中的漏洞。
县政府及卫生局、计生委、药监局要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建立健全B超检查登记和接生、引流产、取环的查验、通报制度,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和唯利是图,有碍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抵制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甚至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不法行为,坚决堵塞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渠道。药监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领导,突出重点,齐心协力防反弹。
县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乘集中整治的东风,继续把性别比控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性别比能否控制得住,关键在人。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正直无私的同志从事该项业务。
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实行人口信息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薄弱镇村的管理和监督。各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接生、引流服务时,要认真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凡无证件的,要在24小时内告知计划生育部门查实并处理。对利用B超等手段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和违反规定做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的,私自销售终止妊娠类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大孕情跟踪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孕情中断问题。特别是对薄弱镇村,要重点调查分析,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到自然状态。
(五)加大投入,认真做好农村养老和社会保障工作。要认真实施好关爱女孩行动,充分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千方百计为女孩和女孩家庭办好事、办实事,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兴办各类老年福利事业,使农民逐步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计生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户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