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园区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清理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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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园区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清理的几点建议
高少银
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企业。这些企业不产生效益,却依然占用土地等要素资源,造成严重浪费,阻碍区域经济发展,应当引起重视。 存在问题:一、政策宣传不普及,企业普遍缺乏破产等法律程序退出市场的理念 现实中有不少资不抵债企业未意识到破产制度对企业的保护功能,宁愿选择“跑路”,也不愿意通过破产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区法院受理的17件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主动申请的仅有2件,占比仅11.76%。 二、府院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企业破产是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的一个重要途径,但也涉及到法律和政策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的配合。目前我区已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事项办理的牵头部门与协办单位区分不清,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度不高的问题。 三、企业欠税问题难以解决 由于税收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是立足于正常企业制定,对于僵尸企业欠税问题,不能很好解决,成为招商引资和有意进行投资的企业一大障碍。 建议: 一、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鼓励企业通过破产等法律途径清算债务,退出市场。 二、强化附院联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附院联动机制。 三、协调解决企业欠税问题。政府考虑对破产企业进行税费减免,实现腾笼换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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