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的购房补贴发放不应区分是否“公家人”
编辑日期:2021/6/10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去库存的购房补贴发放不应区分是否“公家人”

民革芜湖县支部崔麻平、吴果林

      

      在国内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 全国多地(三四线城市)推出不同类型的“购房补贴”,适度发放购房补贴、扩大补贴范围,以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但有的地方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内容包括以乡镇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甚至含离退休人员)为补贴对象,补助政策一出,被人们冠以多补贴“公家人”的标签,这种专门针对属于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购房补贴政策,让人感觉“与众不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花的是财政的钱,而区分补贴对象是否财政拨款的“公家人”,对于不是“吃公家饭”的普通购房人来说,有政策歧视之嫌,于法于理多有不符。

     建议将房产去库存更多地与加快城镇化步伐、引进人才等宏观政策相结合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做到多方共赢。 同时,对不同的区域位置的房产笼统地补贴,减少购房者的支付成本,降低了购房门槛,容易推动房价上涨,对于区域位置相对好的地段的住房更应审慎出台补贴政策,做到“一区一策”,让去库存政策更精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