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
编辑日期:2021/6/10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内容:城乡社区(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村)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针对我区城乡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和法制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工作任务多。社区(村)政务与群众自治居务职责不清。“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一个社区(村)对接20多个上级部门,承担100余项具体事务,政府相关部门政务一起下沉到基层,导致社区(村)的政务 事项“多”,而群众自治居务服务的内容“少”,社区(村)群众自治与管理行政化的矛盾显现,社区(村)工作任务多、压力大。

    2.台帐数量多。目前,区直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对社区(村)工作的评价,大多数以台账为依据,台账的好差成为评判的重要标准之一,社区(村)不得不安排专人做台账,耗费了社区(村)人员大量时间、精力,社区(村)人员既无精力、又无专业人员去参与居民自治居务服务,为群众服务效能明显降低。

    3.检查考评多。现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大量的创建评比、考核使城乡社区(村)人员疲于应付,尤其很多不具备责任主体的拆迁拆违、环保整治、行政执法等工作事项也纳入了社区(村)的考核,社区(村)干部感到力不从心。

    二、意见建议

   (一) 切实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

    1.厘清社区(村)政务与居务服务职责。根据《芜湖市社区(村)公共服务清单》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加大力度落实城乡社区(村)公共服务工作事项,明确城乡社区(村)工作职责,并规定凡需将工作任务延伸至社区(村)的,应严格实行准入制度。

    2. 完善考核评比办法。实行镇政府统一对社区(村)工作的综合考核评比,取消对社区(村)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同时,建立双向考核机制,把社区(村)对区直部门的评价意见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逐步改变只对下不对上的单向度考核。

    3. 增加物业管理考核内容。根据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并纳入社区(村)工作考核内容,增加城市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社区(村)工作者队伍建设。

    1.完善修订社区(村)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建设样板区需要,评估社区(村)人才供求总量和结构,细分人才供求缺口,探索建立社区(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

    2.优化整合“三网合一”资源,落实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制定网格员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整合社区(村)和服务中心资源,设立“党建服务” “居民事项综合受理服务”两类岗位,整合后社区(村)其他人员下沉到基层,充实到一线,整合到末端,成为网格化后台服务员、网格化网格员、服务监督员、社区(村)其他岗位服务员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居务服务。

    3.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村)工作者评价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政务、居务服务事项的参与率。

   (三)提高社区(村)服务供给能力。

    1.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社区(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力度。开展湾沚镇社区社会化服务试点,按照“社区组织发现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运作”的思路,采用镇打包、社区落地、试点引路、以点带面的方法,推行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制定《湾沚镇社区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服务清单》,所需经费有区级福彩公益金承担50%资金后,实行区、镇分层负担,分级保障。

    2.制定“三社联动”机制,社区(村)委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根据服务清单和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商协作,促进其服务效能提升。

    3.制定服务激励机制,科学划分社区(村)与区直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权随事走、财由事定”原则,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村),依法需要社区(村)居委会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镇政府可制定奖励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村)服务业。

    4.探索建立社区(村)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各项自助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