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之一 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编辑日期:2019/6/24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提案者:朱传金;民建芜湖县小组

内容:小微企业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在我县显得尤为重要。截止2018年末,以制造业为主体,我县活跃着小微企业约近1万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高度重视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大力促进发展小微企业。然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及产业转型、信息化加速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县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是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县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
   一、主要表现
   1.融资渠道狭窄。小微企业将内源融资以及银行的间接融资作为资金的主要来源,绝大部分企业甚至将银行借贷作为融资的唯一渠道。较少企业主会考虑其他融资渠道,如:风险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协议投资及债券融资等。
   2.企业规模小,获得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也少。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金融机构获得的支持较为有限,而随着企业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支持并没有随之跟上。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轻易向小微企业提供长期性的融资协助。
   3.融资成本过高。目前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途径有两种:用企业资产作抵押,或者请担保机构为其所贷的款项进行担保。这两种方式不足之处是,需要支付担保费、评估费、顾问费等一系列费用,而且办理手续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等候时间过长。
   二、主要原因
   1.企业因素。一是我县大部分小微企业是粗放型企业,缺少健全的企业管理机制,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记录缺失等问题,银行获取和验证相关信息的管理成本较高。二是小微企业“担保”难。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因房地产等可抵押物证照不齐,无法作为合格抵押物获得银行融资。三是短贷长用,企业转贷难。一些小微企业存在建设厂房、购置设备扩大再生产等中长期融资需求,但银行相应的融资产品相对匮乏,或者虽有产品但准入条件较高,供需矛盾形成短贷长用现象。
   2.金融因素。一是银行贷款门槛较高。银行风险意识高,借贷慎重,设置高门槛来规避风险;二是部分小微企业产能过剩、生产力落后面临市场出清,不符合银行信贷投向的趋势和原则。三是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对前期出现的小微不良贷款业务拓展难。部分银行信贷从业人员因受小微贷款不良问责处罚的比例较大,心存芥蒂,一定程度上患上了“恐贷症”“惧贷症”。
   3.政策因素。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商业银行实行“双优”、“双大”信贷战略,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优质客户和大企业、大项目,而对小微小企业的具体支持政策很少。大中型企业可以享受的挂账停息、呆账准备等优惠政策,而小微企业则无法同等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规模偏小,通常用于重点扶持大企业发展,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
   三、建议
   1、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主应树立高质量发展意识,提高对企业经营的风险认识,坚持理性发展、固守本业、量力而行,避免盲目进行多元化投资、过度融资、短贷长用等问题。同时,小微企业主应主动积累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为融资支持创造条件。政府应大力扶持科技型、成长性好的优质小微企业发展,尽快形成有较高财务管理水平、获银行认可的实力企业;
   2、加快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2019年,中共芜湖县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设立总规模不少于5亿元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产学研用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普及性融资知识培训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经验不足、各种资产和资料不全等问题。
   3、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小微企业融资难,关键是贷款担保难。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贷款审批制度。政府应切实加大对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投入,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注资规模,促进担保机构健全制度,提高信用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
   4、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方资源,切实发挥政府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领导作用。要通过加强与县域内各商业银行省市分行、银监等监管机构的主动对接、沟通,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统,完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搭建政、银、企三方的良好沟通平台,主导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适当提高区域内小微贷款额度。
   5、切实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五个方面具体举措,直指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商业银行要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解决“不愿”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县域经济发展,要加大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业绩效考核力度。二是在机制保障上要解决“不敢”的问题。要建立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基层机构和员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三是在发展方向上要解决“不明”的问题。要客观评判小微企业的市场前景和阶段性困难,优先支持扎根实业、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有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并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灵活运用不同金融产品组合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四是在服务创新上要解决“不活”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运用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产品和手段,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提供企业融资支持。加快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品种,满足小微企业购置设备、购买或新建厂房等扩大再生产需求,避免短贷长用;对已用于长期投资的短期贷款,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重定期限,或采用续贷、年审制等方式进行合理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