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之一 关于加强我县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编辑日期:2019/6/24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关于加强我县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民革芜湖县支部

内容: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随着我县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日常医疗需求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工伤、及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心脑血管突发疾病的增多,抗灾减灾,突发公共事件,110社会联动,以及中考高考、大型会议、大型体育赛事、各方面组织的人群集结的大型活动等医疗保障任务,给院前医疗急救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建议加强我县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建议:
    1、院前医疗急救作为政府应急体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本县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包括120指挥调度中心场地建设、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救护车与车载医疗设备配备与维护、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引进、培训等方面。
    2、建立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和市急救中心联网,把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诊所纳入急救网络,统一调配指挥全县的院前急救工作,形成急救无死角覆盖。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领导,研究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县、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以及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可以独立建制或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立的120急救中心为主体,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呼叫反应时间和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统筹布局,确定一定数量的医院或急救站点共同组成网络。建议以县医院120急救中心为主体,建立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和网络平台,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惠民医院,以及五个镇卫生院为网点的布局组建网络,形成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网点快速反应、协同高效应对的机制。
    3、加强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 研究表明,当心脏骤停时,心肺复苏成功率与心肺复苏开始时间密切相关,1-5分钟之内复苏成功率最高,也仅为35.3%,每延迟1分钟复苏成功率下降10%。严重创伤病人抢救的黄金时间为30分钟。第一目击者现场即时展开的医学救助显得尤为重要,有时甚至决定着疾病的最终转归。发达国家和地区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的人占国民总数的50%以上,欧洲一些发达国家比例高达95%,而我国以北京为例,接受过红十字会系统急救知识培训的市民仅占常住人口的4%左右。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做好对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医疗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公众普及宣传和培训义务,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人民警察、消防队员、安保人员、导游、学校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急救培训,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人民警察、消防队员、安保人员、导游、学校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急救培训,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学校、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客运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交通运输、大型企业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县卫计委答复如下:民革芜湖县支部:
    现将《关于加强我县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院前急救基本情况
    我县120急救中心一直挂靠在县医院,没有独立设置,院前医疗急救保障主要依赖于县医院、县中医院,两家医院院前急救车共6辆,覆盖全县范围。自2011年5月县110社会联动工作启动以来,根据县“110社会联动”工作要求,我县卫计系统积极参与社会联动工作,印发了《芜湖县卫生系统参与做好县110社会联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由县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根据需要直接指令2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院。目前,每年接受院前急救任务3000余起,其中接受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调度出车医疗救援每年约1000余起,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完善院前急救服务网络。根据《芜湖县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即将开展的本市县域区划调整(区划调整后,辖区内的院前急救将有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等原因综合考虑,将不再单独设立院前急救机构,仍由县医院、中医院共同承担县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社会办医院经申请审核具备院前急救条件的,可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同时不断提高各镇卫生院急救能力,逐步形成以县医院为主,县中医院辅助,各镇卫生院配合,社会办医参与覆盖全县的院前急救网络。
    (二)理顺服务方式,规范指挥调度。通过和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商定,将“120”特服号码交由县医院院用于前急救使用,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县内居民可用移动或固定电话拨打院前急救唯一的特服呼叫“120”特服号码,呼叫县医院,或拨打8821999呼叫县中医院前往院前急救;为加强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力度,在由县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根据需要直接指令2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院的基础上,县卫计委对加强对县域内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指挥调度。
(三)不断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我县院前急救能力,2013年我县积极争取了中央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利用县医院传染病房楼改建为院前急救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后,及大地改善我县的院前医疗救助状况。同时,县政府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不断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2018年县财政计划投入35万元,用于两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院急救车辆,车载急救设备的添置,车载急救设备于2018年11月12日挂网招标,预计12月中旬完成采购。2019年县财政将继续增加投入,计划给县域医供体牵头单位(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各添置1辆标准的院前急救车辆,用于较大乡镇病患的院前急救和转运,同时将院前急救车维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付到所在医院。目前救护车购置事项及相关维保经费已提交县政府常委会讨论。
    (四)加强管理,规范院前急救。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成立了医疗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院前急救管理制度,规范院前急救服务行为,强化制度的落实,提高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工作实绩与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为强化急救车辆管理,规定所有急救车辆原则上只能用于运送伤病员,不得用于急救以外的其他公务,急救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2017年县卫计委通过招标,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共6辆急救车安装汽车定位跟踪系统,实行系统定位(五)强化培训和宣传,提升我县急救医疗服务水平。每年,县镇各医疗机构均开展医疗急救培训,并纳入医疗质量督查的范围,记入年终考核。下一步,将扩大培训范围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进企业、进社区的机会,普及急救知识,使更多的社会公众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