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出台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日期:2017/7/28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为了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和规范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工作,2017728日,县政协召开十届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芜湖县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县政协委员履职有了“标尺”。

    《规定》明确了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委员履职服务方面,对保障委员履职权利、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拓展委员知情明政渠道、提高委员履职服务质量、支持委员履职便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委员履职管理方面,建立了委员请假、履职登记、履职通报、履职激励机制等制度,将每位委员每年履职情况纳入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和违法违纪的委员,视不同情况,设立了给予提醒、警告、劝退、撤销委员资格等四种处理方式。
    县政协将通过一手抓好委员的“服务”工作,一手抓好委员“管理”工作,确保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更具科学性、规律性和创造性。《规定》的施行,必将增强委员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为美好芜湖县建设积极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