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14号提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编辑日期:2015/9/7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案  由: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叶彩霞 承宝霞

内  容: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农药、化肥、地膜的大量施用造成大面积污染。目前,农业生产活动日益活跃,但在生产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了农产品质量,忽视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对土壤以及水体的污染。多数农民对科学用药、平衡施肥知之甚少,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测土施肥,只是一味单纯盲目施肥,滥施农药,导致环境污染加重,土壤贫瘠化。地膜使用量更是居高不下,带来大量残留,耕层土壤中的废膜影响土壤的理化性状,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污染农村土壤环境。二是畜禽养殖业造成污染日益严重。在农村,养殖业规模经营得到很大发展,虽然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多数还田,但由于养殖场的选址和建设大多缺乏统一规划,没有注意避开人口居住区和生态功能区,畜禽粪便长期堆放,日晒雨淋,造成空气恶臭、蚊蝇滋生。加之生产中清洗、消毒污水任意排放,造成农村河流、水库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产生的恶臭气体中含有氨、硫化物等有害成分,污染了大气环境,进而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落后形成污染。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也由过去以易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为主,发展成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与有机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混合体,其中不可降解成分所占比例增加。而目前农村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十分落后,多采用深埋处理,或是焚烧,甚至干脆将河塘岸边当成天然垃圾场,不做任何处理随意堆弃,在降雨的冲刷下,大量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和河道,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机制。必须建立健全乡镇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组织管理,并在村居设立环保工作联系人,及时传达政策、反馈信息;把分散的环境执法管理权集中起来,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统一、垂直管理的专门环保机构体系。同时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状况作为考核乡镇环保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让各级政府部门切实肩负起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是加大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技术的服务指导。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化处理和粪便、垃圾、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并着重推广太阳能、沼气等适合农村使用的清洁能源。加快无公害优质蔬菜基地建设,着力改变靠大量施用化肥,喷撤农药来提高农产品产量的粗放生产方式,实施沃土工程。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域,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实现养殖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