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芜湖县委员会委员活动组工作细则
编辑日期:2015/7/13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政协芜湖县委员会委员活动组工作细则

2015527日县政协九届三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开展委员活动组活动,有利于政协委员知情参政,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活跃全县政协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委员活动组是在县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结合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引导委员规范有序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组织形式。

二、为便于开展活动,按照区域与界别相结合的原则,将九届县政协委员编成11个活动组。其中,按界别设6个活动组,按区域设5个活动组。各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3人。

三、委员活动组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组织委员进行自我教育管理、认真履行政协组织的有关职能,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四、委员活动组的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1.集中学习、座谈讨论;2.专题调研、视察和交流;3.了解社情民意、组织撰写提案或大会发言;4.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团结和谐;5.参加公益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

五、委员活动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本组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工作。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活动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县政协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委员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踊跃参加活动,积极履行职责;

2.做好本组委员的提案、社情民意及各种材料、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3.认真组织本组委员积极参加县政协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对不积极参加活动组活动、不遵守政协章程的委员,及时批评教育,并向县政协反映有关情况。

六、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委员活动组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本着实事求是和“小型、专项、节约、实效”的原则开展。委员活动组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围绕专题的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委员参与率不少于80%。每次活动后,各组负责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材料以及有关调研、视察专题报告报县政协办公室。

七、组织提案撰写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委员活动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组织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委员活动组的每位委员每年至少要提出1件提案或反映1条社情民意。

八、经费保障。委员活动组经费,从县政协视察专项经费中支出,按照各组委员数300/人给予安排。活动经费报账程序:各组向县政协报送活动方案,经领导同意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九、县政协每年对委员活动组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履职成果突出的委员活动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发委员活动组的活力。

十、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根据分工,分别联系并参与各委员活动组的活动。

十一、县政协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委员活动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