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建设管理 ,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编辑日期:2014/3/20  作者:民革芜湖县支部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其管理、服务和自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区已成为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为此,民革芜湖县支部在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就我县城乡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社区建设现状

1.城市社区建设情况:2012年开始,全县将原有的17个社区整合为13个社区居委会,并划分为102个区域网格,城关湾址镇爱民、东湖、华庆、民主、前进共5个社区,普遍实行“一格一员、一区一警”管理,民政、计生等便民窗口基本保证“一站式服务”。县社区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建设规范性文件9个,理顺和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农村社区建设情况:2012--2020年,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共批准美好乡村建设点122个,其中新型农村社区14个,中心村20个。目前,在建农村社区建设点37个,新建房屋3369094套,现已动迁139个自然村、入住5831户。其中已建成的湾镇三元、老村,六郎镇永和、陶辛镇倪家、红杨镇万村等5个新型农村社区(不含湾镇城边村),共涉及26个建制村,106个自然村,约870余户2600多村民。按照“12项公共服务+5项基础设施”的社区建设标准,大部分农村社区在设施上,邮政所、文化站、金融服务网点、天然气和公厕等未能覆盖到位。社区对异地拆迁安置户由于户籍原因,部分便民行政服务事项尚未开展,农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小区治安、设施维护等政府公共管理项目未能全员覆盖。

二、目前社区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抓新型社区建设未能真正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对社区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对社区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共建单位的资源和优势未得到共享。许多居民社区意识不强,缺乏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

2.城市社区基础实施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城市社区的服务项目仅处于初级状态,虽然东湖、华庆等五个社区配备了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但服务功能和项目还是不能满足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居民对社区的认可度、利用率不是很高,与社区居民的期望值相比、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孤寡老人日常事务、法律援助、家政服务,留守儿童心理关怀等未能常态化开展,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开发和安置小区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由于近年来旧城改造拆迁和中心城区范围扩大,居民人口流动性加快,开发小区的“人户分离”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和乡镇安置小区,其居民大多是来自于城关老区拆迁和各建制村的征地拆迁户,人员性质较为复杂,居民素质参差不齐,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难度大。存在围墙边乱搭乱盖、房前屋后垦荒种菜等现象,镇政府补贴的小区管理资金很难维持日常工作,随着后续绿化维护、管网更新、房屋维修等项目的增多,镇政府和属地村的负担越来越重。

4.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亟待加强。全县农村除湾镇三元、六郎永和等五个新型社区建设初具规模外,多数农村社区用房严重不足,存在地点分散、设施条件较差等状况。社区广场、医疗室、图书室、健身场地、老年照料室等为民服务设施普遍简陋,邮政、银行、教育、医疗、商业服务网点未能覆盖到位,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同时,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均是跨建制村区域安置,异地拆迁集中居住后,与原村在户籍、组织、公共管理等关系并未脱离。村民仍然参与原村的选举与集体资产分配。由于混居型社区的住、户分离,致使原村的计划生育、救助申请等村级事务工作在社区不能开展,客观上带来了管理盲区和诸多问题。

三、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认识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县政府要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全县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奖补政策,包括启动资金、项目整合、信贷支持、收费减免及社区居民权益保障等。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卫生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农村社区设点服务,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社区建设合力。

2.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民生工程和城区规划,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医疗计生保健中心,就业指导培训中心,贫困人群、残疾人帮扶中心,法律咨询调解中心,老人护理、家政服务中心等,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区便民服务多样化,提高社区的亲和力和居民的认同感。

3.成立新型社区党组织,组建农村社区建设理事会。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加强开发和安置小区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农村社区由镇党委牵头成立新型社区党支部,党支部具体协调村民的土地承包、救助申请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村民开展自治。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事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本社区的日常事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以新型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自治(理事会)组织为主体、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结构。

4.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加大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村民服务事项分为两部分,对村民的选举、资产分红、计划生育等事项暂时以原村为主;对居住小区居民的就业上学、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由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和理事会帮助解决。有条件的镇可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均衡村民收益,实行惠民利益向社区倾斜,逐步实现属地管理完全化,待城市化设施完备后适时推进“村改居”。同时,按照“12项公共服务+5项基础设施”的标准,依托属地村现有的服务设施,通过整合、新建、改建、扩建等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配置。对小学、幼儿园、卫生站、农家书室、健身活动广场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全部覆盖,加大邮政所、天然气、金融服务网点和公厕等建设,让偏远地区的村民能感受到新型农村社区优质、便捷的社会公共服务。

5.加大农村社区经费投入,建立多元化社区建设机制。希望政府能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同时,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针对农村社区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捆绑起来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社区建设是一个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定会把我县的新型社区建设成为配套完善、服务齐全、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