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治力度,优化招商环境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徐  贇
理由和办法:
    目前,各级政府在转变职能等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水平不高,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和只管理不服务、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前提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注重“一站式”服务的实效,真正提高办事效率。
建议:
    1、加强各部门审批程序的组织衔接工作,互相协调配合,提高效率,建立和完善自律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行政审批的透明、公开、公正。
    2、推行“安静生产日”制度。除了安全等必要的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评比、收费,使企业避免外界干扰,全心全意投入生产经营。
    3、实行“首次不罚款”制度。有关部门对新办企业若有不规范行为,首次发现应采取耐心帮助的方法教育引导合法经营,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而不应一罚了之。特别是交管部门,在工作中宜采取“内紧外松”的管理办法,尤其对首次入境的外来违章车辆不能动辄拖车、扣证、罚款,可酌情采用“只纠违章不罚款”的方法。
    4、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强治安防范,督查整治环境,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确保投资业主安居乐业。
    5、主动加强与大的投资商联系,帮助其解决困难及后顾之忧,促进相互理解和合作,以期起到“滚雪球”的效应。
县监察局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外来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以来,我们已做出不少工作。为做好本提案的答复工作,县监察局领导多次召开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议,安排做好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工作,不在形式,以实行行动来答复提案人的殷切期望。
    一是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分层次召开整治软环境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一再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组织纪律。
    二是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起草的《芜湖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管理办法》、《芜湖县重点企业保护办法》,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讨论,征求各层次人员意见,几易其稿,经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已印发至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
    三是成立县软环境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县两《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南,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发展委、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法制局等部门抽调专人,拨入专项经费,集中办公,专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是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县信仿局、县统计局、县人事局等部门就县直26单位为企业服务等情况分成三组深入企业、乡镇开展问卷调查评议活动,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招商引资及发展经济大会上,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并对后位单位提出了严肃批评,还就有关问题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决定。
    五是县纪委、县监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结合工程投标等工作,专门印制表格,采取上门或寄发等方式,组成两组广泛征求县内外企业意见,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企业对县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评价、意见、要求以及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六是县纪委、县监察局在筛选今年执法监察自立项目时,将加强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排除干扰,营造良好经济投资氛围工作,作为今年执法监察自立项目的首选自立项目,现有关工作的开展正在积极进行中。
    七是纪律严明,决不姑息迁就,今年1—4月份,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整治办查结企业举报件5件,责成有关单位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的2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协警2人,通过对企业的保护和投资环境治理,减少企业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
    八是今后继续做好治理我县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对重点企业实行绿卡保护,协助县行政服务中心做好行政项目清理入中心,理顺关系,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好其它一些未尽的工作。
    在以后工作中,欢迎您多提建议或举报,县监察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811369,我们将对建议给予足够重视和落实,并对举情况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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