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法商贩,加强农资经营市场管理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濮本钥
理由和办法:
    目前,农资经营市场虽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仍有一些不法商贩经营销售一些伪劣农资,尤其在一些小集镇上发生较多。很多农民购买了伪劣种子、化肥和农药,不仅给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也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且也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希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乡农资经营市场的管理,尤其对乡镇农资经营市场的管理。可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暗访及获取举报信等方法,严厉打击不法商贩,杜绝伪劣农资销售现象,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保持农资经营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县工商局办理情况:
    濮本钥委员,你的关于“打击不法商贩,加强农资经营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按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的实际情况,首先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入手,成立了以刘宗保同志任组长,姜昌满同志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市场整治执法行动领导组;二是严把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对全县161户已从事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经营状况的年审和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整治力度,从今年起我局对全县农资经营情况建立了进出台账,在严把进货关的同时,对销售情况也很清楚。1—5月份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7台次,经过集中整治有效地净化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四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今年我局通过“12315”消费者投拆举报、市场巡查、商品抽查等方式,形成县局抓重点、工商所抓企业,管理人员抓经营户的办法,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今年我局共抽查农资商品10组,查处不合格农资案件3起,案值达8万余元;五是加强协作,形式合力,主要加强与企业、供销社、质监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协调配合,对重点案件及时曝光,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分子,全力营造一个打假护农,净化市场的良好氛围。
     同时为有效地开展好农资市场监管,今年在基层所实行农资经营备案制,把突击检查、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和正常工作有效地结合,形成监管网络,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会同有关部门把农资市场监管好。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做好工作、尽好职。
以上答复,希望您满意。
县农委办理情况:
     濮本钥委员您好!您的《打击不法商贩,加强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提案很好,现将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要求农业、工商等部门把农资市场整顿和管理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初,县委办、县政府联合下发了芜办[2004]32号文件《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县农委、工商、质监、物价四部门对全县8个镇进行了为期两天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开展各类农资市场专项检查,通过对全县86户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突击检查,查处了一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不法行为,严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县农业执法大队常年对农资市场进行管理,入春以来,采取集中突击检查和长期不懈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一批涉农案件,如清水王  劣质“金优63”种子案件,受损农户得到20余万元经济赔偿;原横岗镇老观村假冒俄罗斯“阿康牌”复合肥造成部分农户油菜受损一案,县政府及时成立专案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及时查处,受损农户利益得到保护,赔偿损失6.3万元。
针对我县农资市场现状,县政府于1999年4月就批准成立了芜湖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我县有了一支专门的农资市场管理队伍,依据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加大了农资市场管理力度,严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准入关,农业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共计查处违法农药、种子、肥料、兽药案件245起。查处非法经营种子8800公斤,农药3200公斤,肥料120余吨,兽药折合人民币3000元,毒鼠强145瓶,着力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经营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经营者质量意识。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重视,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们深信有了各级领导重视,有关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一定能得到有效扼制。
    感谢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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