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对种子的管理和执法力度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张凤坤
理由和办法:
  每年春节,农村常见“春种一粒籽,秋收万担粮”的春联,这是我们农民兄弟对新的一年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可要是种上假种子那就惨啦!2004年我县棉花假种子事件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棉花损失达1500万元,同时也给地方的稳定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种子的管理和执法的力度。
  1、要加大《种子法》的宣传。对违规违法经销种子的小商小贩要进行清理整顿;
  2、对大宗农产品的种子,县种子公司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派技术员进驻原种场,确保种子的源头货真价实;
  3、加大对种子试验、试种力度,广泛开展良种良优的推广示范和指导活动;
  4、对出现不良的种情苗情的地块、区域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降到最小的限度,牢记“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谚训。
县农委办理情况:
  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芜湖县农委依据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执法力度,着力整治种子市场,严把种子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从而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成立专业执法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我县农资市场现状,县农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今年初正式组建了芜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定编12人,设立四个中队,依法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查处、治理。为加强对2005年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农委党组十分重视,把农资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确立了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由县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执法大队队长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芜湖县农资市场整治工作领导组。
  二、强化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意识,提高经营人员素质。常言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在农资市场管理工作中,县农委把种子管理工作列为农资管理重中之重,为此,相继通过举办培圳班、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对经营人员强化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等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突出对《种子法》的宣传,促使他们高度认识种子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同时借鉴2004年棉花种效力牌中29事件所带来的教训,引以为戒,把好进种质量关,切莫贪图小利,给农民造成损失,给自己带来恶果,要以《种子法》为准绳,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监管,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切实抓好农资市场整顿的同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 260余户经管单位和个人,逐一查证,规范其销售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农资批发户以及乡村经营单位( 门店、摊点)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列入重点的县种子公司等经营单位、批发户加强源头管理,对其经营的种子进行全面的核查,对照《种子法》的要求,核实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编号和种子标签标注内容。通过认真核实,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查处违规经营种子1986公斤,抽检种子3个品种,室内指标全部合格。从而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大科技投入,搞好试验、示范。针对种子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今年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拓宽监管范围,与县农技推广中心联手合作,在芜湖县重点产棉区花桥镇红光村,进行棉花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试验品种13个,示范品种5个,面积20亩。通过试验示范工作,以选择出适合我县栽培的新品种,从而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你的提案,切实抓住了我们工作的重点,具体反映了为农服务的理念。为此,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以中央一号文件和省三号文件的精神为着力点,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增强执法力度,杜绝假冒伪劣、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农民的利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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