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街道路灯亮化的建议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曹邦萍
理由和办法:
    本人常在外见到一些城市夜晚路灯彻夜通火明亮,作为一个外地人就觉得这个城市非常美丽、非常亲切,给路人和居民有了诸多的方便,而我县街道路灯至夜十二点就全部关闭了,整个城市一片漆黑,这样就给值夜班和出差来我县的人员,还有本市居民都带来了很多不便,我想可能是为了节约用电,或是鉴于我县财力考虑。
    如果是这样,我建议是否在夜晚十二点后路灯开一半,熄一半,让县城主要街道路灯仍然亮着,给路人和居民一个方便和安全,给夜晚工作人员点亮一盏灯,照亮他们安全回家的路程。
县建委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并对县城建设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县城路灯的管理是根据季节的变换而相应调整开关时间的,不同的季节实施不同的照明时间。总的主导原则是:天见黑时亮灯,夜间12点时左右熄灭,凌晨天亮前开启一个小时以便环卫工人清扫街道。每天的后半夜大约5~6个小时的时间,路灯处于闭状态。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我们已认真采纳了您的建议,着重开展了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路灯设施的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加强对背街小巷路灯的安装延伸工作,尽最大努力方便居民生活。二是结合天气变化的特点,采取灵活多变的管理方式,尽量满足天气变化与居民生活起居的需求。如盛夏季节或雨雪天气,适当延长亮灯时间;为方便夜间行人出行,在后半夜有间隔地开启路灯,尽力为广大居民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
    欢迎您对城建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一篇:关于应尽快解决毛公桥地区供水问题的建议 | 下一篇:注重解决圩堤达标中的一些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