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学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民革县支部
理由和办法:
    学校食堂主要是向学校师生提供集体用餐的餐饮单位,大部  分住校生的一日三餐都依赖食堂供应,因此食堂提供的饭菜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将来的身体素质。然而有的学校食堂存在卫生管理不善、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和"一包了之"等问题,有的学校食堂甚至将工业用的黄变米加工成主食供学生食用。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与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堂经营者的法律和道德素质乃当务之急。特建议:  
    一、要加强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
    三、实行食堂承包经营建立难入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使之守法经营且严把原料采购关。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你们的提案主要反映我县有的学校食堂存在一定卫生问题,建议应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以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等。我们对此项建议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反复研究,确定专人负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目前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是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监管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等,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为"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通俗的说就是起到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抓手"作用。
    2、我们将督促卫生行政部门(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进行认真审查,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对申请者量化分级评分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审查合格的给予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者,吊销原卫生许可证,并将换发证情况及时通知县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侧重点的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卫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现场卫生,餐具消毒情况以及粮油、调味品索证情况。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抄告你们。
    3、我们将督促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校长的食品安全责任考核力度,加强宣传,开展培训,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自律意识。
县教育局办理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学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食堂卫生事关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责任重大。这项工作一直都是教育主管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就全县而言,总体情况尚可。但也有部分食堂由于管理不善、就餐人数不多、经营效益不好等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一定的隐患。
    县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直坚持不懈,每年与各校签定食堂卫生安全责任状。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从业人员体检、食堂布局、卫生设施配套情况。每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都要会同县防疫站组成检查组赴全县中小学校,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在《芜湖县周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从本学期的检查来看,已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39所,办证率90.7%;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39人,持有健康证129人,持证率92.8%。
    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对违规处理到位,严格卫生制度和食品采购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相关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食堂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的自律能力,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学校对食堂把关要严,管理办法要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情况:
    您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学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根据该提案所提的内容,结合我局的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接到提案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加强我县中学食堂管理办法,及时成立组织,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由县局个私监督管理科、城西工商所具体深入学校了解情况,拿出了管理方案。
    2、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学学校食堂进行了摸底,要求学校食堂建立台帐,确定与工商的联络员,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3、对中学学校食堂已被承包并对外经营的,把好准入关,符合经营条件,领取"卫生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督促其完善,然后再准予登记,使之能够规范经营。对于已被承包不对外经营的,协助好相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
    目前,经初步调查,未发现中学食堂对外营业的现象,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对于县一中新校区学生食堂,5月份申报并登记成立了"芜湖华盛膳食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董光复,注册资金为50万元,目前尚在筹建过程中,界时我们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你们对卫生工作的关注,你们的提案主要反映我县有的学校食堂存在一定卫生问题,建议应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以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我们对此项建议具体进行了落实:
    一、卫生行政部门将于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在此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学校食堂进行认真审查,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对申请者量化分级评分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审查合格的给予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者,吊销原卫生许可证,并将换发证情况及时通知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同时,每年与教育部门联合于3月份和9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卫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现场卫生,餐具消毒情况以及粮油、调味品索证情况。今年3月下旬,县卫生局、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食堂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35所,检查从业人员127名,取得健康合格证120名。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都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也确有少数学校将食堂承包后未将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确定下来;在学校食堂普遍存在进购粮油、调味品等原辅料时未索取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三、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宣传,开展培训,提高其做好食品安全的自律能力。
    四、我局已将办理情况函告相关部门,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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