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案
编辑日期:2008/1/14  作者:县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案 号:136
提案者:袁晓峰

案 由:关于建议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案
    近年来,随首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和深入,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粮食补贴等,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地享受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所带来的成果,农村中的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也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现我县农村五保户的生活标准由以前的每年的800元提高到06年的每年1200元,07年又提高到1320元/年,而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已提高到每月180元,城市低保的标准也由过去的156元/月提高到现在的180元/月,唯有农村低保的标准自98年起一直到现在仍维持在每月60元的标准,近十年此标准一直未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物价的上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60元/月已远远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建议提高此标准:
    办法:建议由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农业、统计、物价等部门,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水平重新制定或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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