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匪起枪记
编辑日期:2007/7/3  作者:许 明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九五○年,我在本县中窑区做青年团工作,区公所设在殷港,区里干部分成三小区(即现在的分片)各包干一块,我和区公安员李昌东同志分在咸保小区,负责联系和指导咸保圩八个行政村的工作。
    当时农村的形势是,经过一九四九年下半年和五○年上半年剿匪清特工作,一大批匪特受到严厉打击和镇压,形势已基本安定,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即将全面展开,土改试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广大农民正兴高彩烈地迎接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一小撮潜藏较深的匪特分子,仍然蠢蠢欲动,他们暗中积极发展组织,搜罗枪支和人员,进行猖狂反扑。1950年9月,宣城县黄池一带就发生了一起武装匪徒的反革命暴动。黄池地区和咸保圩埂仅一河之隔,匪首夏明亮一伙自封“司令”,早在七月间就从江北无为携带枪支和大量的钞票窜到湾沚地区,并很快联络上大刀会分子,拉起了几十人的队伍,在横岗桥、钱家咀一带于九月四日进行武装暴动,偷袭我黄池区中队、税务所和其他武装人员,抢走各种长短枪十余支,抢走人民币10亿元(旧币,折合现币10万元),并烧毁土改试点村的登记册,杀害我两名战士,反动气焰十分器张,一时间闹得乌烟瘴气。为迅速彻底消灭这股武装匪徒,皖南军区组织当涂、宣城两个县大队和皖南警卫团于九月九日从东、北、西三个方向,分兵九路将其包围,当日下午将其歼灭打散,匪首夏明亮带着勤务兵潜逃。夏匪自带一支短枪,勤务兵带一支长枪,逃跑途中,因怕暴露目标,就先将长枪甩进水塘,后来夏匪看大势已去,为便于逃跑和躲藏,也将手枪插到一棵大荆刺丛下面。这时天已渐渐黑下来,夏匪又乘机甩掉勤务兵只身逃跑。勤务兵一人逃到北洋圩赵义渡村时,天已完全黑了,他害怕被捉,就趁天黑划水过河(此时渡船已被封吊起来),妄图逃出我包围圈,伺机躲避。而河这边就是我中窑区紫竹行政村大屋基自然村,这时上级已通知我们组织民兵进行堵截,我们早就集中了南起三宫殿北至蜈蚣渡一线的三元紫竹、大陆、北斗四个村的武装基干民兵,在沿靠黄池和北洋圩一侧的圩埂上堵截,其中紫竹村的武装基干民兵有长枪10余支,村支部书记兼民兵队长刘海山同志是皖南民兵模范,出席过皖南军区第一届英模功臣代表大会,他的事迹军区曾出书介绍过,有较强的组织和战斗能力。当对河围歼战一打响,我们这边就听到枪炮声,刘海山同志亲自带领民兵在堤埂上查巡守卫,所以当这个匪徒划水到河中央时,虽然天黑,仍被我民兵发现,大家不动声色,张网以待,匪徒一上岸,尚未站稳,即被我活捉。这个匪徒,二十来岁,遍体水淋,浑身颤抖,一副狼狈像,我民兵当即将其捆绑起来,给他喝一口热水,并报告小区,我和李昌乐立即赶去,简单问话后,就将其送到区公所,经过连夜突击审讯,匪徒供认:“自己是当地一种田农民,才干几天,是给匪司令当勤务兵的,不干不行,我一枪未放就将枪甩到水塘里去了,我看天黑,害怕被捉就划水过河,还是被你们捉住。”我们追问夏匪情况,他说确实不知道,夏匪把他甩掉后就一人跑了,不过看见夏匪把盒子枪插到一棵荆刺丛下面。我们问他能不能找到,他随口就说能找到,我们严正警告他,说假话将受到严厉惩处。他赌咒发誓地说自己讲的全是真话,如扯谎你们可以马上枪毙我。我们经过认真的分析,觉得他的话有一定可靠性。于是第二天区里决定由李昌乐、刘海山和我及区中队二名战士共五个人,由李昌乐领队,带着区公所的介绍信,盖上关防图记一起去起枪。我们从大屋基坐小船过河,河对岸由皖南警卫团把守,为避免发生误会,未过河时就先在这边喊话,过河时我和李昌乐将手枪放在枪套内,背在身上,三支长枪均枪口朝天,并且边划边喊,那边独立团仍然如临大敌,战士们都持枪以待,两挺机枪对着小船,我们不慌不忙地划着,靠岸后,李昌乐一人先上岸向警卫团首先说明情况,首长们仔细地看了介绍信,又查看了我们船上是否有其他武器,再看看我们又不像坏人,经短暂研究后,同意我们上船去起枪,并招呼我们要小心。于是我们前两后三地把匪徒押在中间,李昌乐是南下干部,又是搞公安工作的,他比我们有经验,他怕匪徒耍花招埋下易爆物,引我们上当,于是就将匪徒松绑,要他自己去捡,一连走过几棵荆刺丛均不是。最后走到一段空埂上,靠内埂面上有一段尺把高的子埂,子埂内有一棵较大的荆刺丛,匪徒一眼就认定在这里,他一脚跨过子埂,弯腰在荆刺丛下把手枪捡起来抓在手上。说时迟那时快,李昌乐紧步上前,把把手枪夺过来,并要两名战士把匪徒捆起来。我们就近一看,是一支三把盒子,里面上了顶膛火,内有五颗子弹,大机关张着,小机关未上保险,只要一抠板机子弹就出膛。李昌乐所以迅及把枪夺过来,就是怕匪徒顽固,开枪和我对抗,伤我同志。幸亏这个匪徒不是惯匪和顽匪,否则后果将难预料,所以事后想来实在惊人,但也使我们从中学到一些知识。枪起到后,我们快活极了,两名战士边走边哼着《解放军进行曲》。到了赵义渡村,部队首长看了看我们的胜利品,听说是民兵抓到的,着实夸奖了一番。李昌乐要把枪交给独立团,他们说不要了,你们带回去吧,这玩艺我们有的是。于是我们连夜将匪徒和枪送到区公所,第二天将匪徒押送到芜湖河南县看守所。
    这件事虽已过去四十七年了,但却一直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现在每当想起来,还仍然兴奋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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