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芜湖县的基层区划和政权建设
编辑日期:2007/7/3  作者:胡家保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芜湖县从解放到1952年7月划乡建政完成,在基层政权问题上,经历了由接收沿用、增设撤并和重新划建三个阶段。从而由简单地接收利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乡保组织,派任负责人到完全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完成了基层政权性质的革命性转变,使经济上翻身了的广大农民在政治上有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真正成为新中国的主人。
    1949年4月24日,芜湖县全境解放,此后即开始了人民革命政权建设。全县被划为瀂港、石硊、方春和清水4个行政区,并成立了区公所。由于对基层情况的不熟悉及为了保障供应解放军前进需要,故暂时仍沿用乡保旧制和启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保甲长征借粮草。及至5月12日,芜湖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县重新划为6个区,即增设了卜店和拾里2个区,并用数字编定一(瀂港)、二(石硊)、三(方春)、四(拾里)、五(清水)、六(卜店)区名,同时沿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28个乡3个镇187个保的旧制,乡镇成立公所,由县区派任乡镇长、指导员、文书和财粮员等人员,而保甲长除少数调换的外,大部仍为旧人员,以期安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完成征借公粮、柴草等工作任务。从7月份开始,在减租减息,肃匪反霸和生产救灾的基础上,发动群众彻底推翻了旧的保甲制度。到年底止,由原来的187个保改造建立了177个民主村政权,保长被民主选举的村长所代替。这是渡江战役后新解放区的普遍做法,也是迅速在新解放地区基层政权建设问题上的唯一适宜选择。
    1950年2月,芜湖县调整区划,撤销六(卜店)区,同时增设三(埭南)、四(陶辛)、六(中窑)3个区。一(瀂港)、二(石硊)区数字代号未变,改变数字称谓的有三(方春)区改为五(政和)区、五(清水)区改为七(万春)区,四(拾里)区改为八区。这样就由原来的6个区变为8个区。与此同时撤销国民党统治时期的28个乡3个镇旧制,并将上年底前改成的177个民主村政权调整改建为189个行政村政权。行政村成立公所,由8个区分辖189个村。由于对基层政权的改造和调整,村政权组织愈加纯洁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950年8月,三(埭南)区改名为方村区。9月,八(拾里)区及所辖27个行政村正式划归芜湖市管辖。11月,方春南、北镇合并改为方村镇(村)。1951年3月,原宣城县六(湾沚)区蟠龙村永宣段及昭岭村居宣段划归芜湖县管辖,成立永安村;同年8月,该区的丁圩定丰村(今属保沙乡)又划归芜湖县管辖。1951年8月,全县有7个区163个村。
    经历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的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在政治上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为建立完全新式的人民政权,1951年8月,根据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划乡实施办法的规定,芜湖县研究确定了乡的范围及大小,规划以600至900户,3500至4500人为一乡,初步拟定划分64个乡和3个镇。
    为了取得划乡建政的成功经验,以便推广示范,第一个划乡建政试点工作在一(瀂港)区的郑塘、边江和大周3个行政村及双港行政村的3个自然村进行,确定划为一个乡,并拟名为九龙。该乡直径约2.5公里,地形方园,计有17个自然村,826户,3278人。为划乡建政,县里派去了建政工作组,在原有行政村干部的基础上,成立了建乡筹委会。从8月12日至22日,经过宣传发动,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在此基础上,全乡划分为16个选区62个选举小组,经登记有选举权的选民选举出62名(其中男47名)乡人民代表,加上建政工作组与建乡筹委会协商推选的代表77人。
    此后,在人民代表的基础上,吸收部分历史清白的积极分子为候选人,经酝酿成熟并审查代表资格有效后,适时予以张榜公布。8月22日,乡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出由筹委会提出的乡正副主席、乡长和副乡长候选人6名,乡政府委员候选人19人。继而正式选举产生了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乡长兼)、乡长、副乡长以及调解、财粮、优抚、治安、民政、生产、水利、文教、卫生委员和文书计13人。九龙乡整个划乡建政过程历时11天。不久,县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发了芜湖县第一区九龙乡人民政府印,并决定从10月份起,行使乡人民政府职权,同时,由县人民政府对选举产生的乡长、副乡长进行了加委。在九龙乡政府的13名成员中,给职的有乡长、副乡长和文书4人,其余委员均为义务职。从此,芜湖县解放后第一个由人民自己选举产生的乡人民政权正式诞生。
    为了扩大示范范围,积累较多的建政经验,11月上旬又在三(方村)区的大胜、河桥和花园(除1个自然村)3个行政村进行了试点,成立了大胜乡人民政府。11月底,复在一区的芦花和五马2个行政村及双港行政村的3个自然村进行试点。因该乡系三村联划一乡,即通过取名并成立了三联乡。12月,又成立了三冲乡和牌楼乡。在试点乡的基础上,县里吸取经验后,制订了划乡建政实施方案,在时间上规定了从1952年1月后全面开始至7月完成,并规定划乡建政中,在未成立乡以前,普遍采取以村公所、农协会干部为基础,共同组成乡人民代表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在乡人代会召开及其之后成立乡代表委员会,有主席、副主席和委员9至13人组成。乡人代会召开后,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委员会,至此,乡人民政权正式诞生。整个划乡建政过程要求在半个月内完成。其余乡的建政工作主要是在二月份和六、七月份进行的,这是因为春节后至春耕前以及午收和早中稻栽插后农事稍闲,便于开展工作。
    到1952年7月,芜湖县一共划了60个乡,并全都建立了乡人民政府。最后一个方村镇也于8月建立了镇人民政府。实际划乡建政的结果与原拟定的计划少了4个乡2个镇。这样在芜湖县5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诞生了61个完全新式的乡镇人民政权。在61个乡镇以选举产生的2829名干部中,大部分是新产生的工作人员,其中有给职的184名,除九龙乡外,每乡镇3名,他们是乡长,指导员(农会主任兼)和1名办事员。不给职的义务人员2645名,各乡镇人员数目不等。
    在解放后的短短2年多的时间内,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政权建设上,从接收国民党统治时间的乡保旧制到经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权,从稳定社会秩序到开展减租减息、抗洪救灾、土地改革、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运动,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利用、改造旧制使其为人民革命服务到完成产生新的人民政权的复杂艰难和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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