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编辑日期:2007/6/20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决定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取得统一认识,然后再形成决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在地方各级人大中,均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以更好地参政、议政并发挥监督作用;在人民政协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历史总结,也是相互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群众的政治组织,是同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  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由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二、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会、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参加的民主协商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大体每两月举行一次,主要是通报或交流情况,听取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除会议协商以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意见,也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三、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主要是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  
    首先,中国共产党就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协商的各种形式逐步规范,内容进一步扩大。近五年来,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一级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情况通报会六十多次,相互间的联系、合作更加紧密。  
    其次,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近五年多来共提出重大建议一百多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全国监察、检察、审计和教育等系统已建立起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制度,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助监督有关方面的工作。  
    此外,大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二十三个省、五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中,非共产党人士担任地方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共计八千多人。
 
上一篇: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 下一篇: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十六字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