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城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编辑日期:2008/8/14  作者: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5月29日至30日,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副主席何贤清、赵林宝带队,赴杭州市西湖区和江苏省昆山市学习考察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县工商局、规划局、市容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考察活动。6月19日,赵林宝副主席又主持召开了城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县工商局、规划局、市容局负责同志关于我县城关户外广告管理情况的汇报,就如何做好我县城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进行座谈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综合如下。
    一、杭州市和昆山市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杭州市政府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开展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活动。为从源头上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该市编制了《杭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杭州市户外店招店牌设置导引》,对户外广告管理实行分级审批。从去年10月份开始,该市积极开展“广告乱贴”、摊点乱摆、乱扔垃圾等专项整治活动。其中的“广告乱贴”专项整治主要是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超期设置、不按许可要求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含户外招牌广告)进行整治拆除。对于户外广告“脏、乱、差、险”的现象,采取行政管理手段与经济管理手段并重、以奖代拨、市场化运作的办法,按照先主要道路,后次要道路,再街巷、小区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屋顶广告严禁,道路广告严控,地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 除人民日报和奥运有关的宣传栏外,市内主要道路上不允许设置任何商业广告,市内大型活动领导机关带头不挂过街横幅。有关部门统一为新建道路上门面设置了店招店牌的大小和底色;对老街道上店招店牌结合每年的路面改造进行统一改造,改造经费由财政承担。对个人或单位,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除责令改正外,还将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风景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周边等重点地段的“摊点乱摆”的经营户,实施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等梯进式处罚。对“牛皮癣”等户外小广告治理,市区两级共投入1700万元(其中西湖区投入400万元),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路为单位由城管部门对外招标专人管理,确定专人破坏“牛皮癣”等户外小广告,城管、公安部门采取蹲点守侯伏击、机动巡查、定时定点检查、错时随即抽查等手段,及时查处各类“制癣者”,并对其进行重罚,对办假证件、假文凭、假公章、假发票、伪劣广告等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窝点进行重点侦破和捣毁。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在网上发布,要求城管人员在2小时以内清除到位;夜晚涂抹的“牛皮癣”,第二天早晨上班前就已清除到位,从而杜绝了“牛皮癣”现象。 
    昆山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及沿街立面装饰管理的意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及沿街立面装饰管理的意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审批程序等作了规定。要求市(镇)中心区域、规划区域、国道、省道、市(镇)主干道为控制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要相对集中;不得设置重叠广告;控制楼顶广告设置;避免在沿街立面、墙面制作广告,保持原有建筑立面特色。广告画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建筑立面相协调,色彩反差不能太大;市(镇)区中心广场禁止商业活动;交通标志、路灯杆、供电和通讯线路杆上禁止设置或悬挂户外广告;禁止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在城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必须符合城市环境美化、亮化的要求,规范、美观、安全,内容健康、真实。对店招店牌改造所需经费70%由市财政承担,30%由店家承担。为进一步体现社会资源共享,高效利用户外广告资源,从2007年开始,昆山市加大了对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市相关部门对城区12条道路所有户外广告采取现场察看-开会讨论—确定思路—论证方案等形式确定保留49处户外广告位,并对其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并明确使用年限。在拍卖过程中,城管部门严格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拍卖所得金额全部进入市财政,用于广告设施建设、维护和拆除以及环境整治和管理经费。城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大了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拆除力度,将更多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仅去年一年,昆山市就依法拆除100多处不合规户外广告。昆山市文广局在总结网吧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200多家网吧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更新、升级,更新后的户外广告,使用统一的色调、风格,上面标注着专门设计的昆山网吧行业标志,提升了网吧行业的整体形象。
    二、我县城关户外广告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户外广告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全县共有具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经营单位近20家,采用新媒体、新材料、新技术的各类户外广告纷纷出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主干道现有屋顶广告牌100余块,墙面广告牌150余块,绿化带灯箱广告130余个,路灯旗杆广告牌740余块,较大路牌10余块,沿街店招2000余块,已经成为反映我县经济繁荣、活跃流通、引领时尚的一大景观,营造出现代城市的文化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
    为规范和加强县城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我县编制出台了《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为配合该办法的实施,县直有关单位及时编制了《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芜湖县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为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县工商局以登记许可为切入点,重点对广告业的从业资格、广告的形式、内容和发布途径等进行监管,对符合条件的户外广告登记当日当场办结,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加大对户外广告市场的巡查力度,打击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降低了户外广告发布活动的违法率;县市容局结合创建芜湖路示范一条街活动,把对县城的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作为市容管理重点工作之一,下大力气进行规范整治,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逐步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对新建的沿街主干道建筑物立面广告、店招等,提前介入,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请广告设计部门设计立面效果图,督促经营户严格按标准建设,并按照公正、公平要求,对县城区部分地段广告位进行市场化运作,使我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三、城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户外广告林立曾是城市繁荣的标志,但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观念的转变,文明意识的提高,杂乱无章、缺乏监管的广告牌不但不美,而且成了城市“顽疾”,严重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和整体风貌,有的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的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我县城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有:
    1、缺乏统一的规划,随意性较大。虽然我县于2007年出台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但目前城关地区主要道路未经许可随意设置广告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广告牌设置过多、混乱,大小不一,高低不一,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有些路段的店招店牌设置随意、杂乱无序,尺度形式各异,变相发布广告,严重破坏景观环境,影响建筑整体立面效果。
    2、质量、品位不高,安全隐患大。广告从业人员总体素质较低,所制作的户外广告不够规范,品位偏低,个别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广告设施的材质及制作工艺总体水平不高,部分户外广告粗制滥造,偷工简料,加上平时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长期风吹雨淋,破损严重,安全隐患大,因广告牌倒塌、坠落造成的砸伤、砸死行人等现象不可避免,威胁城市公共安全。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难度大。根据有关规定,户外广告的管理需要工商、规划、市容、城建、房管等部门相互配合,但目前我县主要由市容一家在孤军奋战,齐抓共管局面尚未真正形成。虽然有关《办法》对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有依法组织拆除的规定,但对未经审批、乱设置、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的沿街店招拆除工作无明文规定,强制拆除无法律依据,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由于设置户外广告的背景复杂,有党、政部门名义的,有公益名义的,有广告经营者商业行为的,整治难度加大。因改建费用较大,绝大部分经营户(尤其是租房经营户)对店招店牌按标准统一规范改建不愿接受。
    四、做好城关地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建议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直接体现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政府的执行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促进户外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
    1、尽快落实《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根据户外广告的性质、设置的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对城关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了依据,保证了户外广告审批的透明度。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该规划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对城关新建成的沿街主干道(如世纪大道等)建筑物立面广告、店招店牌,要抓源头规划,统一规范设置标准,并督促经营户严格按标准建设;对于现在已经审批的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户外广告,在到期后要及时重新规范设置。
    2、建立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管理协调机制。户外广告的管理涉及工商、规划、市容、城建、交通等多个部门,建议建立芜湖县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县长牵头,研究户外广告规划管理重大事项,提出户外广告管理措施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范、有序。
    3、建立健全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户外广告位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建立健全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势在必行。实施大范围的户外广告位拍卖,有利于提高我县户外广告品位,美化市容市貌,同时,也给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特别是利用公共土地、道路设立的广告设施,要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依据特许经营的规定采取“招、拍、挂”的方式,鼓励广告参与者通过竞争,依法取得广告设置资源,将更多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我县广告设置。
    4、加大对城关现有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首先要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与发布审批环节的控制力度,把好审批关。其次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动手”,将违规户外广告遏制在萌芽中,及时强制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过期和闲置的户外广告,及时处理窗户、外墙随意粘贴的户外广告,防止各种“牛皮癣”泛滥成灾。第三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的规定,加大对违章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抓住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到期没有续办手续等监督重点,敦促那些不自觉者按规定制作户外广告、主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审批手续。第四要做好城关主要道路店招店牌的整治规范工作。结合创建芜湖路示范一条街活动,建议我县参照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城关主要干道店招店牌规范改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进。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户外广告覆盖面广、更换几率高,监管难度也大,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法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户外广告管理法规,认真清理本系统内的违规户外广告,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培训班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逐户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县城关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全社会都参与到规范户外广告的行动之中,促使广大经营者知晓并自觉遵守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定。要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对违规户外广告的监督力度,适时开通户外广告设置监督投诉电话,加大群众举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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